解析:
侵犯警察权力罪,即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任何故意对在履行职务中的人民警察施以暴力或威胁,进而妨碍其正常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应被视为犯罪。这类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
1.直接进行暴力性质的打击、推搡、撕咬、踢踹等行为;
2.利用器械或危险物品对警察进行攻击;
3.通过威胁、恐吓、侮辱谩骂等方式来阻挠执法工作的进行;
4.驾驶车辆对警察进行冲撞、撞击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