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做出了相关法律定义。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涉案人员存在遗漏的犯罪事实,并且这个遗漏的犯罪事实与帮信罪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那么从理论角度来看,这两起案件可以分别进行审判。
然而,最终是否会面临两次判刑的结果,则取决于法院是否会决定将其合并执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可能会权衡各种因素,如刑罚的合理性以及避免对同一犯罪事实进行重复评价等,然后在量刑阶段进行全面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