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绑架罪被视为是一种行为犯法,即在其案件中,若对他人进行了人身控制,则立即便可以认定其犯罪事实已经成立。
然而,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涉及到绑架的案子都必须涉及到财产勒索,才能确定绑架罪的存在。绑架罪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财务利益,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绑架行为都会在向第三方索要财物前发生。只要实施了绑架行为,无论是否成功勒索到财物,都应被视为犯罪既遂。即使在绑架人质后并未索取任何财物,而是选择释放人质,同样也构成了绑架罪的既遂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