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取保候审的相关费用一般需由提出取保申请的当事人自行承担。
其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包含了保证金的缴纳以及可能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等项目。关于保证金,其主要作用在于作为一种经济担保措施,以确保犯罪嫌疑人均能在进行取保候审的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所规定的各项相关要求。由此,该保证金将由提出申请的人员(通常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直接向司法机构进行交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并未规定取保候审的费用由国家承担,因此实践中通常由申请人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