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业律师与当事人进行面谈之前,通常需先签订一份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以便建立代理关系。首要步骤是由委托人明确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例如所涉及案件的类型、代理人的权限等等。接下来,该委托书应详细囊括委托方的个人资料,例如其姓名及身份证明号码等,同时还包括代理人的相关个人信息。
此外,该委托书还需注明委托行为发生的时间,以及代理人能够行使的权利范围和期限。
最后,为了保证委托行为的法律效力,双方有必要在公正人员的见证下签署这份文件,并且应当妥善保存一份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