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涉假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来说,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满足了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设定的相关条件。倘若这些嫌疑人并无逃逸之虞,也不会蓄意销毁、篡改证据或者对证人进行威胁恐吓,同时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害,那么他们便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涉及到严重的经济犯罪,例如假钞的制造与流通等情况下,法院在处理取保候审的申请时往往会持更为慎重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