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酒后驾车并非必然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但是当其行为的性质和程度达到相当严重的阶段,便极有可能触及这一刑事犯罪。而危险驾驶罪往往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以机动车为工具进行驾驶活动,并且其行为包括了诸如醉酒驾驶、超速行驶以及过分竞速等对公众安全构成极端威胁的举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此类行为的规范和惩治,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条款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