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非法拘禁罪的裁决依据,在多数情况下,需要获取并审查以下各类相关证据:
首先是受害者本人对事件的陈述;
其次是目击证人的证词和证言;
再次是与案件相关的监控录像;
另外还可能包含有拘禁场所的物体作为物证;以及犯罪者亲笔写下的承认自身犯罪行径的供述;
最后,也不能忽视那些能够证明拘禁行为确实发生过的通信证据,如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等等。所有这些证据都必须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且严密的证据链条,以充分证明嫌疑人确实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严重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