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因被逮捕而从犯则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利,这仅仅是基于从犯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允许其暂时免除羁押的状态。
然而,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并不能代表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未来不会面临刑事审判和判决。若经过法庭审理后,认定从犯有罪且需承担相应刑罚,那么他仍然将受到法院的公正判决。但是,在量刑过程中,法院应根据从犯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