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期限的提前必须经过特定程序才能实现,其主导者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从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出发;
第二种则是由保证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交相关申请,详细陈述提前终止原因以及根据,并得到原作出决定机关的认真审核和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大多会发生于嫌疑人严格遵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但案件的发展走向或者嫌疑人自身的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等一些异常情形之中。总之,提前结束取保候审不仅要符合严谨的法律规范,也要充分保障刑事审判过程的顺利推进,不能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