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只需按照特定程序,备妥相关文件后,便可向警方索要保证金。具体而言:
1.若犯罪嫌疑人事先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曾触犯刑诉法所明文规定或存在刑诉法所允许的情况之一,那么在其解除取保候审的那一刻起,公安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将保证金如数归还至犯罪嫌疑人手中;
2.申请退还保证金必须经过严谨的审查流程,并最终得到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认可后,方能正式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当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之后,他们有责任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且要求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