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施行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意指在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或提出合适的担保人之后,涉案人员可于法院作出裁判之前暂居外边等待审理结果。若取保候审者恪守相关规矩,并且经过审理确认有罪后,所判处的刑罚为短期拘役或者满足缓刑标准,则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免受狱中之苦。但是,这并不代表一定能够规避牢狱之灾,具体情况仍需依据最终裁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