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某位人士因触犯相关法律而受到刑事拘留,却并未历经法院审判且判定有罪,那么此人通常情况下将不具备具有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或者我们可以称其为“无案底”。之所以出现这种结果,主要在于刑事案底一般仅限于已得到法院明确判定为有罪的当事人。
然而,虽然拘留记录可能仍会留存在公安机关内部的档案之中,但此种情况并不等同于广大民众可随意查阅的犯罪记录或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