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捕者在被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其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限并无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案情的具体状况以及司法机构对于该案的审查进展而定。一般来说,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情况下,侦查部门很有可能在逮捕行为发生后不久便着手进行相应处理。然需特别指出,此种情况仅为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不代表具有法律上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