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强奸罪的受害者并不包含男性,其判断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男性;
其次,犯罪行为人必须对女性的人身权利进行了侵害,这通常指的是女性依照自身意愿,自由选择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再次,从主观角度来看,犯罪行为人实施相关行径时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奸淫的明确意图;
最后,在客观层面上,犯罪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强制手段,使得被害妇女陷入无法抵抗、不敢抵抗、不知如何抵抗的境地,或者利用被害妇女处于无知、无助的状态下,趁机实施奸淫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