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侦破行贿案过程中,行贿所涉及的现金款项应在案件的侦查阶段由执法机关进行追回。为了遵循罪责相当的原则,同时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状况以及便于执行的特定需求,有必要对行贿者进行适当的追缴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分子所得的所有财物均必须予以追击或依法命令其退赔;对于被害方的合法财产,则应立即归还;而对于违禁物品以及用于犯罪行为的个人财物,也应依法予以没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