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不当得利与侵占罪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其中,不当得利乃是民法领域中的基本概念,其具体含义为行为人未依合法途径获取某种利益,且在利益取得的过程中给他人带来损害的现象。针对此类问题,我们通常会采取民事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要求获益方返还所获之利益。
然而,侵占罪则是刑法范畴内的严重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在于行为人擅自将受托保管的他人财产据为己有,或者将他人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不交还。尽管不当得利本身并非必然转化为侵占罪,但是若行为人在明知应当返还却故意拒绝返还,并且涉案金额较大的情况下,便有可能触犯侵占罪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