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的确立案件标准:
首先需要明确被他人非法占据的物件究竟是遗忘物还是其他替代性的保管物品,亦或是埋藏物等。
其次,还需确定被他人非法占据的物件价值是否已经达到了法定的一万元人民币的标准。
最后,需要判断该物件的非法占据者是否在明知自己所占据的物件并非属于自己的情况下,经过合法的催促和返还要求之后,仍然拒绝将其归还给原所有人或合法持有人。如果满足了上述所有条件,那么该非法占据者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侵占罪,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若非法占据的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会被处以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