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南昌市对于受贿罪的认定和量刑标准完全遵循了中国的统一规定,具体内容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中。本条款规定,任何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通过行使职权,以各种方式向他人索要或收受贿赂,且这些行为能够为相关人员带来实际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受贿罪。如果受贿数额达到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要缴纳罚金;如果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情节更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而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极端恶劣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