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之规定,被刑事拘留期间,通常情况下,家属或者亲友都是无法亲自前去探视的。仅有辩护律师,在犯罪嫌疑人身心处于羁押状态中,才可完成会见这一行动。
然而,家属仍可通过委托律师的方式,获悉案件进展以及拘留人员的生活状况等相关信息。
至于律师在执行会见任务时,可以带入必要的工作文件,但禁止携带任何形式的通讯设备,并且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人员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