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年满70周岁的人士而言,依然可能遭受刑事拘留的待遇。所谓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为应对具有犯罪嫌疑之人员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手段,通过将该类犯罪嫌疑人送往看守所加以拘留,随后展开深入调查取证工作,进而依据所得证据线索做出相应的后续处理措施。据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中所明确指出,并未针对老年人设定年龄上限,以禁止其遭受刑事拘留。
然而,若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例如犯罪嫌疑人年纪较大、身体状况堪忧或是生活无法自理等情况,则可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从而避免在看守所内受到羁押。
因此,即便年过七旬的老者涉嫌触犯刑法,公安机关仍有权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然而,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得到有效辩护,便有望争取到取保候审以及最终的缓刑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