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于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看守所内实施。刑事拘留,也被称为提前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在对法定应当予以逮捕的现行犯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人员,在确认其具备法定紧急情况时,暂时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将之收押于当地看守所进行管理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在此期间,除了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可以申请会面之外,其他任何人均不得前往探望,但是可以为当事人送去基本的生活所需品以及生活费用。须等到案件经过审判并生效之后,当事人的家属才能够进行探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