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格按照以下条件执行方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已经被逮捕并拘押于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若在法定办案期限内仍无法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则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其次,对于已经依法予以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讯问和审查后,若发现其涉嫌犯罪,需要司法机关进行逮捕,但是由于证据还不够充分,无法立即执行逮捕,因此需要变更为其他强制性措施,如取保候审;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正处在怀孕期或者哺乳期间,或者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羁押,并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