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欠付信用卡负债却未予偿付,通常并不会构成所谓的诈骗罪名,究其本质,该类情况更多地被认定为一种典型的民商事债务纠纷问题。
然而,倘若有人故意以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的方式,从而达到侵占他人财产之目的,方才构成诈骗罪的要素。鉴于欠付债务的情形常常源自于持卡人自身面临的财务困境或是出于主观意愿之外的其它因素,因此,当银行方面认为持卡人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却有意逃避履行债务时,他们往往只能采取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进行追索,而非刑事指控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