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债务人身陷囹圄并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债权人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将债权追讨回来。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向对应的审判法庭递交起诉书,请求法律予以支持。一旦法院宣判确认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而债务人在判决生效之后仍未履行其应尽的还款义务,那么债权人便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搜查和扣押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