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此项制度是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特定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性措施。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实施监视居住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整个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都不得中断对该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工作的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