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审查完毕,且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便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1、其所涉及罪名有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单独适用罚款等刑事处罚;
2、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且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大众造成严重威胁和危害;
3、当案件侦查工作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需要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