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公安人员的行为在我国属于妨害公职罪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七十七条明文规定,以暴力方式直接侵害正在合法履行职责的公安人员,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若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则将会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刑罚期限将依据犯罪情节、所产生的后果以及被告人的忏悔表现等诸多因素而由法庭进行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危险方法袭击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