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倘若希望提出保释申请,辩护律师或涉案人员及其近亲属应当首当其冲地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相关申请。在提交申请之时,需对保释申请的正当合法性予以详尽阐述,例如涉案人或被控方不存在逃避司法处理的可能性,亦未有干扰诉讼活动进行的潜在威胁,抑或是身患病症等超出常人预知程度的特殊状况。法院会根据案件整体情况,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法典”)第六十七条所规定之各项条件进行严谨审核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涉案人因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治;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产妇;以及采取保释措施不会产生社会安全危害等各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