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项极为重要且广泛使用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然而它与待决案件的严重程度并无必然联系,不能简单地将两者划等号。这项措施主要适用于可能会判处相对较轻刑罚、不具有人身危险性或是患有某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士士。其目的在于确保案件审理过程顺利进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减轻对涉案人员人身自由的束缚和限制。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取保候审并不一定代表着案件的严重程度极高,甚至有可能表明嫌疑人员在案件中所受到的司法对待相对较为宽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