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符合特定条件者可向相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的内容,对于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人员;再次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