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委托人聘请辩护律师事宜,其律师服务收费将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下的指导价格管理政策来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则应由当事人与当地政府所设定的指导价格的基准价以及浮动幅度范围内进行协商并最终确定。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指导价涵盖了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等。此外,还包括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同时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行为自身所做的辩护。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途径之一,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在侦查阶段,还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拥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