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全过程中,务必保证对相关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不可有任何环节间断或停滞。若经审查后发现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则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事宜,应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
因此,针对经济犯罪行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其期限通常设定为十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