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谅解书乃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得到受害者真心实意的原谅之后,为了尽力寻求减轻刑罚甚至缓期执行所需要递交的文件。在处理这一问题时,首要任务便是确保谅解的真实性和自愿性,随后由受害者亲自书写一份详尽的谅解书,明确阐述谅解的具体原因。在此过程中,辩护律师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起草并核实谅解书中的内容,以便将其提交至法院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除此之外,谅解书还可能对赔偿协议的顺利达成产生深远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