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除了保释候审的程序通常在案件侦查工作完成、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环节,并且判断出不再有必要持续采用保释候审手段时才会启动实施。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由检察院或法院作出决策、然后向公安机关发布通知加以执行、同时还需退还相关的保证金、解除对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最后将整个过程的动态及其相关情况如实告知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这一系列的流程实际上还是体现了对于嫌疑人人权的尊重以及对诉讼程序正常运行的有力保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