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的决定能否予以撤消,主要视乎案情的实际状况而定。若经查证证实被拘留者为清白之身、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有罪或是根本不构成犯罪,抑或在此过程中有违反法律程序实施的不当拘留等情况发生时,公安部门有权对此类拘留决定予以撤销。除此之外,当检察机关或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若认定不应采取拘留措施,亦可依法提出撤消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对被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