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已被执行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他们有权向司法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这必须满足法律所规定的特定条件。
根据具体案情的分析和评估,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将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举例来说,若嫌疑人不会对侦查或审判造成妨碍,且其人身安全并无潜在威胁,同时可能面临的处罚为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刑罚,或者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那么这些情况都有可能成为取保候审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