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仍然享有正常参与民事活动的权利,包括签署各类商业合同。前提条件便是该类合同行为不会触犯任何法律规定,同时亦不能对当前正在进行中的案件调查或审理产生负面影响,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便可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若所签合同涉及到可能与案件相关的事宜,或者有可能导致涉案人员试图逃避司法程序,那么此类合同的有效性就可能会受到质疑和挑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