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宣判为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事先,是不能够进行取保候审处理的。除此之外,倘若这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的环境具有极高的社会危害性,例如他们可能会继续实施新的犯罪行为、妨碍证人作证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等,那么他们同样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