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司法部门批准逮捕之后,被指控犯有罪行的嫌疑人员或被告人仍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但是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特定条件,譬如预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等方面。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检察机构以及公安机关将拥有最终的决策权来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尽管批准逮捕之后仍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前提必须是嫌疑人能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可能会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具有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二)因为可能被判刑期较长,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三)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四)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只要案件尚未做出最终判决,嫌疑人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