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南昌监狱的律师进行会见的流程主要由如下几个重要环节组成:
首先,就是接收委托,按照规定,律师需要与当事人的家人签订一份详尽的委托合同,从中列明所代理的各项事务以及相关细节。
其次,是要精心准备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律师本人的执业许可证、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所在律所出具的正式公函等必备文件。接下来,便是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监狱提出会见申请,并预约具体的会面时间。在监狱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之后,便会为律师安排相应的会见时间。
最后,律师将在约定好的时间和地点,与被关押的当事人进行深入的交谈和沟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