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强制性手段,专为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依法独立适用附带之刑者、被告人而设;抑或是虽然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惩罚,然而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用。在此过程中,通常要求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能够随时听从传唤,按时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