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卖淫罪案件的调查期限,往往会受到案件本身复杂程度以及取证工作进展状况的影响而有所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两个月。
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则可适当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时间。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甚至还可以进一步予以延长。然而,总的来看,侦查工作应尽可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