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决定,此举主要适合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人群,以及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严处但若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隐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此同时,暂予监外执行,即通常所说的监外执行,其决定权归属于监狱管理机关,主要针对的是那些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然而由于存在法定特殊情况而不适宜收监执行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