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然,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规中,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并未遭受逮捕之苦,仍可通过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而得以暂时脱离监管。具体而言,此项法律制度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况;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是尚在哺乳期内的妇女群体;以及在羁押期限到期后,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