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未能通过取保候审程序,公诉机关可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考虑实施其他强制性举措,比如采用监视居住以限制其行动自由,又或是直接将当事人予以逮捕。
其中,监视居住制度,便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施加的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力措施;相较之下,逮捕无疑更具威慑力,通常在嫌疑人士即将逃离司法调查、审判环节,或者出现其他较为严重阻碍诉讼进程的行为时才会被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