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就其本质而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通常牵涉到如下几种状况:
首先,任意伤害他人且情节恶劣者为一种情况;
其次,追逐、阻挡、辱骂、恐吓他人并使其承受精神重压而情节恶劣的亦是一种情况;
再者,强制性地抢夺、索取或任意毁坏、占有公共财物且情节相当严重也属于此类情况之一;
最后,公共场合起哄吵闹、扰乱社会秩序使场面极度混乱,这种现象同样有可能被列为寻衅滋事罪的认定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