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普通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拘留期间并无涉及到罚款的事宜。这样做的主要宗旨在于对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有效限制,保障有关侦查或者审判程序的顺利开展和推进。罚款一般来说只与刑罚或者行政处罚息息相关,并非是刑事拘留的必要组成部分。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拘留期限一般介于十日至十五日之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至三十日。
然而,这其中并不包括罚款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