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具有强制性质的法律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际,通常无需向法院进行专门的通知,因为这属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所做出的决定。
然而,法院在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后,自然会了解到相关情况,但并未设定专门的通知流程来实现这一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