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能实施逮捕并非一定意味着当事人将获得取保候审。实际上,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赋予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交付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的权利,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出席相关的调查或审判活动,从而避免他们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
然而,未能实施逮捕的原因可能包括证据不足、案件情节较为轻微等因素,使得案件尚未满足逮捕的法定条件。尽管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到嫌疑人在未经羁押的状态下接受处理,但是它们所遵循的法律程序以及适用的条件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